
他;本是凡人,但他想:以人生百态为炉,用七情六欲做引,炼长生不老之丹,启生命进化之路。他;却很幸运,他曾经:在少年懵懂之时,学会以意御气之术。以气健体,以体壮神,以神炼虚,以虚返实,使精气神无限增强。于是他;以精气神锻造筋骨肉,由内而外,浑若一体,虚实相间,合而为一。最终他;参悟身体之谜,打破生命规律,重定死亡界限。此书,不虚幻,不迷信,不重生,不穿越,活在当下,精彩人生。我要,以术入道。生命,不应该只是活着……还要活的够长够久,长到……能碰到空间边缘……久到……和时间完全无关……
汗湿透了衣服难受些,反正也热不死人,这点能接受,就好比前几天那和尚给自己治病,一下就把自己烫个水泡出来,别人身上最多就是多个红点。 再说对冷敏感,那咱就多穿点嘛,也就是刮点凉风就发抖而已,打几个哆嗦也能忍住,反正再冷咱也不会感冒发烧怕个啥? 至于对疼痛的敏感也很过分,手上扎个小刺能带动整个胳膊做出反应,被人说成娇气,那特么是形容女人的词好不好? 对电的敏感更是夸张,一点静电就能让自己全身发麻,碰一下金属物品,经常会被电的大喊大叫,动作夸张的连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,别人更加难以接受,暗地里骂自己是神经病。 偏偏静电无处不在,有时候脱个毛衣都能把自己电个半死,只能一点一点往下褪,跟蛇蜕皮似的,害的同宿舍的人总是不解的盯着自己看,搞不清这人推个毛衣磨磨蹭蹭在干啥? 最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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